拿起书桌上的毛笔,摊开纸张,长孙冲发自肺腑地感谢前世老古板的外公,不希望他沾染他老爹的“匪气”,押着他写宋体毛笔字,不写好,不给饭吃;背诗背不出,没收玩具。他小时候曾不止一次反抗,但在这件事请上,疼爱他的老爸,站在了外公和老妈一边,让他多次对他老爸埋怨。
其实不是他老爸不心疼,是因为在老爸向外公求亲的时候,被迫答应的,未来的孩子要让岳丈启蒙教育,他这个“混混”出身的老爸,不能插手。
长孙冲非常工整地写下了《悯农》这首诗,等墨迹干了,捧着“认错书”,去承认错误。
“笃笃笃”敲门,长孙无忌早就知道来人是他的不孝子,刚才妻子过来说了,儿子待会过来认错,千万别再闹僵了。其实要是在以前,剩点饭菜算不得什么,可是关中大旱大灾,不珍惜粮食,不仅对不起自己良心,也会给那些御史留下话柄。
“进来!”长孙无忌没有抬头,假装继续看公文。
长孙冲见长孙无忌不抬头,知道胖老爹现在还是生气,上前跪下捧着一张纸,说道:“爹,我错了,这是我认错书!”
长孙无忌这才抬起头,以前就算打的半死,这个纨绔儿子都不会认错,今天真是奇了!
让身边的贴身侍从长孙连把长孙冲那张所谓的“认错书”接过来,放在面前。
入目不禁讶然,这个字体字形方正,笔画横平竖直,横细竖粗,棱角分明,结构严谨,整齐均匀,有极强的笔画规律性,从而使人在阅读时有一种舒适醒目的感觉。
再看看诗句,长孙无忌肃然起敬,念了出来:“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长孙无忌看完之后,盯着跪着的长孙冲,问道:“从哪抄的?”
长孙冲真想抽原身二货,看来以前没少干炒别人作业的事情。
“爹,那是我写的,你要是不相信,你拿去问问别人,有没有见过。”长孙冲梗着脖子,这次一定要再接再厉,改变他在长孙无忌的印象,“我知道以前我很混,可是这次在床上昏迷了三天之后,迷迷糊糊想明白了很多事情!儿子今天浪费粮食该打!”
长孙无忌见儿子改变很多,这是他倾注很多心血培养的儿子,他比谁都迫切希望儿子能学好,所以他选择相信长孙冲一次。
“你起来吧!”
长孙冲站起来,下面是硬硬地平滑石板铺成的,跪一会儿,膝盖真疼。
“你既然懂事了,以后就要好好读书,不要出去惹事是,给你弟弟妹妹做个好榜样,这样为父就放心了。你们这些孩子要是不学好,我这把老骨头拼死拼活,又有什么用啊!”长孙无忌惆怅说道,自幼丧父,带着寡母和妹妹投奔舅舅,跟随当今圣上,整日担惊受怕,处心积虑,以命相博,才有今天的地位,可是后继无人啊!
长孙冲听了,这是一个做父亲的心声啊!
“是,爹爹,我知道了!”长孙冲转身准备离开,突然想到娘亲说到现在正是蝗虫灾,与其吃那些树皮野菜,观音土之类的东西,还不如吃蝗虫的,怎么说都是高蛋白啊!
不过蝗虫自古被认为是上天对人间帝王和百姓的惩罚,那东西看着恶心,不知道那些灾民会不会吃啊?
蝗虫他吃过,多亏前世老爸是个吃货,什么好吃吃什么,炸蚂蚁,炸蝗虫,甚至还有一种长在大豆叶子上的大豆虫,每次吃这些东西的时候,老爸都不会说的,等他吃下去了才会说,想吐又吐不出来,反而觉得味道不错。
还是先不说了,先做几盘,给大家尝尝,先说了,估计没人吃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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