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孔嫣过来,原本还有些不满的宋妈见她手撑着腰一脸难受的表情,目光闪了闪,赶紧拍了拍手站起来。
热情道:“你这孩子也真是的,咋起这么早啊?也不多睡一会儿,既然起来了就先洗洗,待会儿男人们就回来了。”
孔嫣一副乖乖巧巧的样子,点点头,“知道了妈。”
演戏就要演到底,有些委屈的低下头嘀咕道:“我都说了要起早,清风他……”
宋妈一听,笑的眯了眼,赶紧拍拍她手,哄道:“这孩子刚成婚不懂事,你多体谅体谅,回头我说说他,待会儿给你蒸个鸡蛋,好好补补身子。”
孔嫣听了眼睛一亮,见目的达到,赶紧懂事的道:“谢谢妈,那我去洗了。”
转个身子拿着脸盆去打热水。
一旁挥着锅铲的曹氏见状,忍不住撇撇嘴,总觉得娶回来的这个弟媳妇不太老实。
孔嫣刚洗好脸,门口就传来声响,应该是公公和宋清风回来了。
果然,从门里往外看去,就见两人满头大汗,直接阔步往客厅走去。
宋清风就是原书中的男配,个子不矮,有一米八多,但不像北方男人那般壮实,而是瘦高型的,脸白净,长得一副不太像会干活的样子,这个时代是崇尚劳动的时代,所以这幅样貌在农村根本不受女孩的欢迎。
再加上他小时候发烧引起失聪,成了聋哑人导致交流不方便,使得他性格沉默阴郁,所以哪怕是大队长的儿子,也没女孩子愿意嫁给他。
这也是为什么宋妈一听孔嫣愿意嫁给她儿子时,也不管有没有什么目的,喜得赶紧在三天时间就将她娶回家,生怕反悔了。
早饭是辣白菜,萝卜和鱼炖豆腐。
家里九口人,宋大哥已经上班去了,他在镇子的广播站上班,还有两个孩子也去上学了。
“吃饭吧。”坐在上首的老爷子开口道。
孔嫣坐在宋清风旁边,见人都动了,赶紧将筷子伸向炖锅里的鱼,急吼吼的夹了一大块鱼肚。
一旁的宋清风见了,视线随着人的手看向旁边人的嘴,最后还是默默地低下头吃自己碗里的饭。
孔嫣一点都不知道客气,她是真饿怕了。
这时候粮食紧张,能吃到鱼已经很难得了,这鱼还是前段时间农忙过了后大队组织人去河里打的,那时候她还没嫁过来,他们知青点也分到几条,但不过几天就吃完了。
每天半碗粗粮,卡的嗓子难受不说,还吃不饱,饿的人面黄肌瘦。
他们这里还算好的,听说有的大队还吃不上粮食,社员有的找树根啃,有的则跑到外面借粮食。
日子苦不堪言!
孔嫣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生怕吃少了。
她都想哭,三个月前的她还想着减肥,现在却觉得当初学校食堂的饭菜都是美味。
吃完饭孔嫣和大嫂一起去厨房洗碗。
差不多歇了一会儿,宋爸带着家里人都出去干活,只剩下孔嫣一个。
现在是十一月份,农忙结束了,不过也有事情做,生产队的社员们要去帮自己队或别的队、别的公社、别的县“修水利”、挖河渠、挖河泥当肥料,或“改良土壤”、积肥。
这个年代,农民除春节外,唯一能休息的机会就是下大雨,生产队只有在下大雨的日子才不要求社员们出工、上工。
不过,她刚结婚,所以能抽空偷偷歇息几天,这还是因为她嫁的好,而且宋妈跟她说了,要把她换个轻松一点的工作,听的孔嫣感动的想哭。
早知如此,她就该早点自荐来给她儿子做媳妇,白吃了那么多的苦。
将口袋里的鸡蛋小心的剥开了吃,连蛋壳上沾了点点的蛋白都给啃了,吃完后乖乖拎着一桶衣服去了河边。
他们家住在二队这边,村子口那里就有一条大河,妇女平时都在那儿洗衣服。
孔嫣拎着桶踉踉跄跄走了过去。
有几个老妇人也在洗衣服,看到她过来都面带好奇,挤眉弄眼的。
当她眼瞎啊?
没办法,她也知道,谁叫她是知青中第一个嫁给当地人的呢?
在这边也算是大新闻一件。
下乡的知青大都带了一点清高,总觉得自己是城里人高人一等。
农村里的人也知道,虽然平时见面打招呼挺热情的,但也不怎么多来往。
只有她除外,才来不过三个月就结婚了,还是大队长家的那个残疾儿子。
“三根媳妇来了?”有个老婆子笑着跟她打招呼。
三根就是宋清风的小名。
孔嫣故作羞涩微笑,没敢回应人,这些老婆子嘴巴一个比一个利索,你说一句,她能想出一部清宫剧。
然后全大队都知道了。
找了个偏远的大石块,水有点温度,也不怎么冻手,但九个人的衣服也很难洗。
先把自己的衣服挑出来认认真真洗了一遍,其他人的则随便糊弄锤两下就算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