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冲动,让他自己都隐隐有些不安。
自己什么时候这么暴力过?
前世杀个鸡都不敢自己下手的和谐好青年,结果,一口气轰杀了数十上百人,竟然眼睛都没有眨一下不说,甚至心中还隐隐有些兴奋。
最可怕的是,此后,遇到追兵的时候,竟然动不动就想冲上去,直接乱棍打死了事。
好在,被意识到问题严重的他,强行给忍住了。
蹭到的这个技能,后遗症竟然如此严重!
蹭技能,会有后遗症,这个问题,其实他早有察觉,比如,蹭到厨神技能之后,自己就特别喜欢自己捣鼓点吃的,哪怕是自己如今身为侯爷,自家后厨的厨师其实水平已经堪比后世五星级大厨的情况下,也喜欢自己亲自动手,搞一点自己喜欢的东西。
再比如,蹭到神医技能之后,明明自己懒得去做神医,但是一旦遇到什么病人,下意识地就想下手诊治,就算是不诊治,也想给人家提一个建议。
蹭到神箭技能后,看到自家徒弟射箭,就想上手来几箭。
因为这个,已经拉坏了多少五六石的强弓了——
如果不是经常害得自己徒弟都没有弓用,他估计能拉坏更多。
再比如凌波微步。
现在跟苏苏和小徒弟武则天捉迷藏都想用。
总之,蹭到的技能,只要遇到合适的场景,下意识就想用。
不过,其他的技能后遗症还好,可以理解为见猎心喜,又或者是一时技痒,无伤大雅,影响也不大,但蹭到的这个李元霸之勇,后遗症却有点严重。
平日里还好。
一旦杀了人,又或者是遇到像现在这种憋屈的情况,就想冲上去,把人统统打死!
这几天,他东躲西藏,不完全是怕被人抓住,更多的是,怕自己一时忍不住,把追兵都给打死
这种情况之下,害得他天天跟躲在马车里,陪着豫章,苏苏腻歪,偶尔还调教一下自己的小徒弟,一路上,说说笑笑,舒缓心中的情绪。
见自家这位驸马爷,在被人一路追杀逃亡的过程中,都不忘跟女人调笑逗乐,天天腻歪在一起,别说那些校尉了,就连李君羡都不由心中吐槽。
这位爷,心真大啊!
怪不得陛下说,这狗东西就是个色胚。
果然——
陛下慧眼如炬!
不过,却不得不佩服人家的从容镇定,这分明是没把后面的追兵看在眼里。
想一想那日,这位爷抡着几百斤的铁锚,如神魔下凡般威猛的形象,几个人心里就服气的不行。
所以,虽然吐槽,但并不反感,反而觉得,如此,才是英雄本色!
王子安自家人知道自家事。
若是没有苏苏陪着,天天晚上折腾败火,自己这一路,恐怕是得杀成尸山血海。不过,或许是这几天折腾的狠了,苏苏这丫头竟然借口身子不舒服,直接拒战了!
而豫章这边,又只能看,不能吃,这就很点雪上加霜了。
虽然,他极力地陪着大家说笑玩耍,路上变着花样地折腾新的娱乐放松,想让自己尽量放松下来,但身后如跗骨之蛆般的追兵,却让他心中的戾气越来越重,越来越重。
这种情绪,一直积攒到逃亡的第七天。
大唐贞观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王子安一行人,终于走出了沧州边境,不过,因为一路上躲避追兵,他们在大山之中,转来转去,竟然走偏了方向。
找个人一打听,竟然是直接走到了恒州地界。
竟是距离幽州更近了!
王子安:
李君羡:
我们这是自己主动送上门来了是吧?
但这个时候,说什么也晚了。
其他人还好说,但豫章公主这几日跟着奔波劳苦,担惊受怕,身体真的有点撑不住了,哪怕是有王子安这个神医跟着,一路上见缝插针地给她调理推拿,身心也到了极限,小丫头武则天,虽然一路上不叫苦,不叫累,但体能明显也有些跟不上趟了。
必须停下好好休整一番了。
“姑爷,不如我们到前面的村子稍微休整一下,让弟兄们也喘一口气了”
李君羡看着前面出现的村庄,不由眼中闪过一丝惊喜。
在大山中转悠了几天,终于见到人影,哪怕是他,也禁不住微微松了一口气。
王子安点了点头。
“好,既然如此,我们今晚就在此休息一晚上,正好找人打听一下附近有没有车行,再购置两辆马车。”
为了翻身越岭抄近路,他们的马车已经丢弃了,如今豫章公主赶路,不是骑马,就是骑王子安——咳,由王子安负责背着。
虽然王子安也觉不出什么辛苦来,但在深山老林里还好,事急从权,但如今到了平地上,再这么干,就有点不太方便了。
这一处村庄,看着规模不大。
不过,看庭院,好像比其他地方的百姓,还要富足一些,这让王子安等人心情好了不少。
当地的百姓有钱,他们才方便借宿,也方便购买些食物。
不然买都没地方买。
这个时代的百姓,大多很淳朴。
更何况,王子安一行,根本不差钱,大家伙就更加热情了。
王子安和苏苏,豫章以及小丫头武则天借助在一家的厢房里,而李君羡等人原本要在院子里打地铺,被王子安和豫章公主强行撵到隔壁邻家借住了。
考虑到有王子安和苏苏这两位高手在身边陪着,应该出不了什么问题,李君羡这才勉强同意,不过,即便如此,他还是安排了夜里值守的人员。
护卫公主,容不得半天轻忽大意。
知道他职责在身,王子安也不勉强。
王子安借住的这一家,一家六口,老两口,外加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其中女儿和大儿子,二儿子已经成年,小儿子年龄大概跟武则天差不多。
不过跟武则天完全没有可比性,连个脸都不知道洗,流着两条大鼻涕,还是只知道追狗撵鸡撒尿和泥的小屁孩。
不过主家的老两口很热情,也可能是看在钱的份上,晚上竟然给杀了一只老母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