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跟在她身后的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大约十五六岁。不过,一看就是丫鬟打扮。
那个开门的保镖和同样穿戴的司机靠在车门上,互相点根烟,斜着眼睛看着店内情况。并没有进来。
那女人走进店内,伸手将惟帽摘下来,交给那个丫鬟。
余则成一看,这个女人长得惊为天人!
她眉毛生得极清,一双眼睛黑如点漆,眼白不带一丝红筋,真真是像秋水。她这个人的聪明秀气与英断舒发出来的轮廓线条,笔笔分明,可比花气日影摇动,不能定准,都变得是意思无限。
如果仅仅是漂亮,余则成在后世见得多呢!即使是在这个时代,他身下还有个淑英。那绝对是倾城倾国的尤物。但这个女人的美丽中,含有一丝英武和野性。再结合她的美丽,那就特别吸引人了。
余则成在大脑中快速地搜索,立刻想起了一个人,号称民国美人的“母毒蛇”的佘艾珍!
佘艾珍生命中牵涉两个大汉奸:一个是干爹季云卿;一个是她丈夫吴四宝。这两个人都是恶贯满盈的。要想杀了这两人,她就是一个好的抓手。
想到这里,余则成立刻朝余金凤使了个眼色。
余金凤马上就明白了余则成的意思。她微微颔首。
余则成一头钻进设计室内,打开一个暗门,那里面是一个电话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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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零零年,上海滩一个富有的茶商家里诞生了一个漂亮的小女孩,她就是佘艾珍。她是父亲佘铭三最宠爱的三姨太太所生。这个年轻的三姨太,是远近闻名的大美人。所以佘艾珍一出生就是个美人胚子,她眉清目秀,面如傅粉,如一朵童子面茶花,令父亲十分喜爱。
佘艾珍自小就被父亲视为掌上明珠,待长到十来岁时,更是光彩照人。与众不同的是,她不仅有母亲的美貌,又带着一股男孩子的气质。
佘爱珍自幼像假小子一样泼辣勇猛,霸气外露。她是爬墙上树、打架斗殴无所不能。她在孩提时代就有了一个王者般的存在。
吴家少爷一次请她吃饭时,把她灌醉,拖到宾馆过了夜。这样,十四岁的她就失了身。很快就怀孕了。
她的父亲知道后,劝她打掉孩子,并要送她到国外读书。但被她拒绝,痴情的她要嫁给吴家少爷。可对方是一名富家的纨绔子弟,并不想同她结婚。这下惹恼了她。简直岂有此理!于是她亲自到吴家大闹了一场,拿着刀子要跟对方拼命。
吴少爷终于屈服,答应明媒正娶。
婚后的佘爱珍并不幸福。丈夫经常流连于烟花柳巷,她在家独自带着孩子消磨时光。不料孩子夭折了。佘爱珍痛失爱子,对只知道吃喝嫖赌的丈夫也颇为绝望,于是她干脆离开了吴家。索性豁出去了,自己独闯上海滩。
她毅然到了赌场,当了一名摇缸女郎。为了吸引赌徒,这个职业当然需要漂亮的长相,而且还要有很强的应对能力,这些都是佘爱珍的强项。所以,她在赌场混得顺风顺水,很快引起了众多男人的注意。
佘爱珍便成了当时的青帮头目季云卿的干女儿。就是民国黑帮头目那种特殊关系的干女儿。
当时青帮与洪帮闹矛盾,洪帮组织了一批打手,深夜翻墙潜入季云卿家里行刺。正当两个刺客准备对熟睡的季云卿开枪时,被保镖吴四宝发觉,他从侧面开火,两个刺客应声倒地。接着,他又指挥季家的保镖,将潜入季家的三十多个洪帮打手全部消灭,自己无一伤亡。吴四宝自此名动江湖。
季云卿为感谢吴四宝的救命之恩,加上他身体确实是无法满足这个妖女,他便将自己心爱的干女儿佘爱珍许配吴四宝为妻。
而季云卿的一个门徒在当时名震上海滩。他就是七十六号的掌门李士群。
季云卿又将吴四宝、佘艾珍介绍给了李士群。
因为是一个师父下山的,李士群将最重要的警卫队长交给了吴四宝。就连李士群的贴身保镖都是吴四宝一手安排。
吴四宝本来就是一个杀神,天不怕地不怕,除了阎王他最大。他有了十六号警卫队长的头衔,便大肆搜捕抗日分子,手上沾满了革命战士的鲜血!
吴四宝必须死!有机会也要杀掉李士群。因而,这个佘艾珍必须要生生地俘获。
想到这里,余则成在心里暗道:‘自己这个方案能俘获佘艾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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