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有了钱的希特勒能坐着飞机在全国各个城市演讲,获取支持。
当然套路还是一样的,就是对不同的人群用不同的话术。
你可能要问了,如果有人反对纳粹党怎么办呢?希特勒手里还有个“王牌”,那就是:冲锋队。
作为纳粹党的暴力组织,冲锋队充当了打手的职责,当然也可以说是党的暴力机构。
在纳粹党的扩张扩张过程中冲锋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不过这一点之前已经提到过了,因此这里不再赘述。
可能有一点你会觉得很意外,不管希特勒怎么口舌如簧,冲锋队如何强制投票,在希特勒刚当选总理的那年,纳粹党的支持率也仅有40%。
这个支持率别说独裁了,连单独组阁的票数都不够。
这就是魏玛德国“比例代表制度”的优点,国会里一堆大大小小的党派,会牵制任何一个想要坐大的政党。当然,这显然不符合希特勒的独裁目的。
希特勒实现独裁统治的过程,是一个以法律为武器,但是又充满了阴谋诡计和血腥镇压的的过程,听起来很拗口啊,斯特拉瑟把他总结成三步:
第一步是借口“国会纵火案”,栽赃德共密谋反叛,一举摧毁了德共的势力,并以此为借口,向总统兴登堡拿到了《国家紧急法》。
你可别小看这个法案,根据法案,一旦国家处于紧急状态,就可以限制公民和党派的自由权力。
那么什么时候国家处于紧急状态呢?这个由希特勒说了算。
所以我们经常在电影里看到,纳粹德国总是处于一个“戒严”状态。
在戒严时,纳粹党可以随意的抓捕反对他们的人,然后不经审判就可以直接枪决。
第二步是通过了《授权法案》。
在废掉了德共之后,希特勒又威逼利诱其它政党,强迫他们在国会通过了《授权法案》。
这个法案就是把立法权从国会转移到了希特勒手里,也就是说任何政策条文和法律法规的制定不再通过国会投票了,希特勒一个人就说了算。
一句话解释就是,希特勒把国会也给废掉了。
第三步是把地方权力收归中央。
在没有国会的制约之后,希特勒可以直接出台法令,来限制地方权力,比如任命地方官员等等。
简单解释有点像中国的秦朝把分封制改成了郡县制,把整个德国的权力一下子集中到了中央,也就是希特勒的手中。
通过这三个步骤,希特勒把全国的权力都抓在手里了,他终于完成了从街溜子到国家元首的蜕变。
但当时的德国人并没有特别的不适应,很多普通百姓希望有一个俾斯麦式的英雄站出来拯救德国,为此他们愿意牺牲一部分个人的自由和权利。
但在黑暗中行走时,你无法知道前方是通途还是沟壑,希特勒这个恶魔把德国人民带向的是一条通往地狱的道路。
虽然希特勒上位的结果是灾难性的,但是他上位的手段是值得借鉴的,只是原则上有着不同,毕竟资产阶级已经被斯特拉瑟干趴下了,下一个就是容克贵族老爷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