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长们见此,心里又好受多了,虽然他们没有大明人高明,但是大明人并没有把他们不放在眼里,给了他们足够的尊重。
大明人有着宽广的胸怀,这让他们也非常敬佩。
来的是纪松,他先是与酋长和族长们见过礼,忍着恶心,面上一点儿都不显露地像一个真正的邦家仑族人一样坐在地上,道,“酋长,我奉我大明皇子殿下之命前来,是想询问一下,之前你们准备用来种植水稻的那一块地,还需要吗?”
酋长等人愣了一下,问道,“你们需要吗?”
纪松点点头,“那块地,之前你们付出了很大的劳动,将上面的杂草全部都清除干净了,若是不利用,那么之前的工作白费了。若是酋长你们还打算利用,那么就当我的话白问了,若是不用,我们大明愿意用一些粗劣的瓷器和你们交换那块土地。”
纪松特意说了粗劣的瓷器,其实,他主要是为了强调,这些瓷器,比起大明自己带来的瓷器要粗劣很多。
酋长在大明皇子那里喝过几次茶,见识过那些瓷器,他听懂了哈三和亚力克西斯翻译过来的“粗劣”二字的意思,好在他并没有觉得,大明人不给他精美的瓷器是因为瞧不起他们。
前两天,隔壁部落的酋长来了,也是为了谈他们部落的青年成为大明人的事情,他专门将大明皇子赠送的茶碗舀水给对方喝,对方把玩了那碗很久流露出了很想要的意愿,但他假装没有看到。
如果,大明人能够给他们很多瓷器,哪怕是很粗劣的瓷器,没有关系,他们依然可以拿着这些瓷器去找隔壁部落交换很多物资。
如此一来,他们就成为了附近部落里的强者了。
要知道,这些土著们,不但要面对外面日益加剧的外部威胁,还要面对内部的很多倾轧问题。
不是每一个部落首领都愿意平静安详地过日子,很多壮年的首领们希望壮大自己部落的实力,抢占更加有利于生存的土地,让部落拥有的资源能够保证繁衍生息。
而他们打算用来种植的那块地,不过是将地表上的那些植物给清除掉了,杂草、藤蔓以及矮木丛林,况且,那些根系可能依然还在地里,没等这个雨季过去,或许就会重新生长,与他们播下的植物的种子争夺养分和阳光。
这也是金姆和他的部落里的人不愿意再走种植这条路的原因,常年的游牧生活,让他们的身体里并没有等待种子生长,田地被驯化的基因。
“大明是我们永远的朋友,将来或许我们会成为一家人。那块地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价值,若是能够拿来换你们的瓷器,哪怕不是那么精美,我们也愿意。”金姆自然不肯放过这样的机会。
纪松心头一动,已经有了一个念想,他面上不动声色,道,“太感谢你们的慷慨了!”
纪松很快让人挑来了两担他们用这里的窑烧制出来的瓷器,并没有精美的纹路,颜色也不是很纯正,但并不妨碍这些用树叶包裹食物的土著对瓷器的喜爱。
大量的瓷器让他们非常高兴。
还没等送瓷器的大明人离开,他们便小心翼翼地用树叶包裹了瓷器,打算想办法弄去和别的部落交换对他们来说有用的东西,食物、武器等。
而大明人得到了这块土地之后,他们很快便在土地的周围竖立起了篱笆,然后用拖拉机开始开垦这块土地,一块约有一百亩面积的土地不到两天时间,便开垦完成。
之后,土地得到了暴晒,大约一周时间,被翻在表面上的那些植物的根茎便枯萎。
大明人再次雇佣了一些妇人和儿童,让这些人帮忙将植物的根茎收集起来,再在土地表面覆盖上了之前被土著人清理出来的被晒干的植物藤蔓,杂草等,点燃了火。
在一个无风的日子里,这片土地被火烧过之后,变得更加肥沃。
大明人再次用拖拉机,后面装了一个耙,开始翻这块土地,大块的被晒干的土块被敲碎,草木灰混杂在其中,土块呈现出富有营养的黑色。
部落与部落之间定期会有一个集会,安排在每一个满月后的第一天。
提前一天,金姆便在几个年轻人还有族长们的陪同下,带着瓷器,还有他们最近收集的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前往集市。
集市在附近的一座山丘北面的平原上,附近有一条河流,是澳大利亚北部的部落长期汇聚的中心。
路过那块土地的时候,金姆等人看到几天时间就被大明人平整出来的土地,不由得惊呆了。
田地的周围,挖了很深的沟壑,被浇灌上了水泥,附近的河流被引入了沟壑之中,绕着田地缓缓地流淌,清澈的河水似乎在以肉眼可见的方式滋养着这片土地。
田地的周围,几株错落的金合欢花树全部都被移走了,一条小路被平整过来,连接的大明小镇和这块田地。
田地一眼望不到头,但里面被平整成了一垄一垄。
他们的速度怎么能这么快?
从田地旁边经过的时候,金姆等人的脚踩在沟壑边缘的水泥地面,被太阳晒得温热的感觉透过脚底板,直接传递到浑身,熨烫着每一个细胞和神经,舒服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