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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于快马先行,一个多月以来,从涿郡到上谷,回涿郡,再到中山,安平、河间,最后回到涿郡,刘备行程约二千里,如同连续加班的上班族,或者连续集训备战高考的学子,极为疲倦。
刚刚到涿县,兴奋的刘元起兴冲冲的过来:“我的天呀,你知道你赚了多少钱了?”
“不知道,至少有十万钱吧。”
“岂止,仅仅卖马一项,超过50万钱!”
刘备吓了一大跳:“真有这么多?但这些钱是大家的,不都是我的。”
花了半天时间,细细的算起账来,才发现经商所获得极多,总共合计,赚了近六十万钱。
6000石粮食,在上谷高卖,在广阳、涿郡、右北平、辽西等地低价买回,除掉送礼请客拉关系,一共应赚约9万钱。这是牵穆、公孙瓒、祖茂、刘备共同的利润,按比例分账。
实际上,只有一半的粮食是直接高卖低买,实际赚4.5万钱。
其他一半约3000石粮食都换做货物,其中约1500石换骑乘好马25匹,约1100石挽马驮马30匹,160石换牛6头,余下近300石换羊、毛皮、皮革制品、弓箭若干。
不算马匹,一石粮食在上谷换成货物、在广阳、涿郡等地售卖,约平均赚40钱,除去成本赚了1万6千钱。挽马、驮马,卖了20匹,送了1匹给张合家,一匹赚千五百钱,就是3万钱。仅此两项,就相当于单纯买卖3000石粮食的利润!
利润最高的是骑乘好马,卖了18匹,毛利润50万钱,并1千石粮食!
东汉末年,地方豪族与各级官吏勾搭成奸,官员和地方土豪合力走私、经商的风气完全不能禁止。倒卖马匹,尤其是好马的利润,如此之大,不论陶谦、公孙瓒、公孙越,祖茂,牵穆,入关时候,都会私带少到数匹,多到十数匹,甚至数十匹骑乘马匹入关。
要说不想独吞,自然是骗人的。可能赚到这些钱,是靠朋友、同事、上下级共同努力,损害义气和长久的事情,刘备做不出来。
只有钱分出去,才能安心!
当然,刘备再怎么耿直,也绝不会舍得把50多万钱全部拿去给合伙人均分!毕竟没有乌敏英的关系,谁也不可能一口气从难楼王和乌桓牧民手中买到20多匹好马。
思虑再三,刘备决定,除了卖粮食的9万钱,再拿出7万钱,给祖茂3万,公孙瓒、牵穆各2万,做利润分红。再拿出10万钱,给陶谦、公孙瓒、牵穆、曹豹等做分红和好处费。拿出5万分给亲戚朋党,刘元起、刘德然父子出力很多,张虎提供本金、店铺人工、宴会、住宿,各得1万5千,夏侯博出力不多得5千提成,其余刘朗和同行将士,共得1万5千劳务费。
大笔一挥,就把31万钱划分了出去。
当然,刘备也赚的不少,一趟生意下来,除去沿途开支,还余近30万钱,秒变小土豪。此外,还剩下7匹骑乘好马,9匹挽驮马,粮食2千石,农具、种子、车辆、兵器等若干(前几天在涿郡,用从刘庆手上压榨出来的7万钱,换成1千石粮食和其他物件,另1千石从张合家换来)。这还不算交给母亲耿氏的1金、二千钱,和地契。
今日才算亲身知晓,即使以两汉之重农抑商,商人竟然还极其富有、豪掷千金的缘由。因为耕田之利十倍,经商之利百倍,从政之利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