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刑法志》上说“自魏晋相承,死罪其重者,妻子皆以补兵。”
意思就是说,犯死罪或者重罪的,他们的妻子儿女都必须沦为军籍,入军营服役。
女人自然是不能上战场的,因此她们白天充当起了杂役,给士兵们洗衣做饭,为军队保障后勤,晚上陪酒侍寝,充当将士床上的泄欲工具。
战争的残酷和女人的温存形成的强烈反差使得二者往往同时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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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承唐制,因此也承接了唐代的营妓制度。
在唐代,官员玩弄、凌辱甚至杀害营妓都可能不算违法,最多罚点钱了事,但到了宋朝却变成了另一回事。
营妓要赚钱,自然就要卖身,而官员是有能力剥夺她们生命的权力的,因此宋朝制定了严格的律法,那就是官员不得嫖妓,按照宋朝当局者的意思就是只要这一层人不参与其中,那么营妓的生活就要好上很多。
王安石当政以后,为了对付政敌,采用最多的计俩就是扫黄,凡是入青楼不小心被王安石捉获的朝廷人员,那结果往往都是惨淡落幕。
向开封,妓馆已经如同寻常小吃铺一样,十分常见,可以说已经算是融入到了百姓的生活当中,是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情。
一旦到了晚上,青楼灯烛荧煌,上下相照,浓妆妓女数百,聚于主廊槏面上,以待酒客呼唤,望之宛若神仙。娉婷秀媚,桃脸樱唇,玉指纤纤,秋波滴溜,歌喉婉转,道得字真韵正,令人侧耳听之不厌。
但由于宋朝对娼妓比较合乎情理的保护,因此宋朝的娼妓行业也是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鼎盛局面。
但到了宋朝,娼妓开始出现了等级划分,我们现在说妓女都是用的“妓”而在宋朝用的是“伎”。
宋朝有许多官办的青楼,这些青楼女子都是卖艺不卖身的,俗称青官人。
许多高级的妓子都是从小培养,琴棋书画样样要学,等到一定年龄出来工作时,便是个个能文词,善谈吐,妙应酬,进退有度,品貌俱佳。
同时她们中一些名声在外的或是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在住处也往往是极为讲究;其起居为宽静房宇,三四厅堂,其庭院有花卉假山,怪石盆池,其小室皆帷幕茵榻。
这些青楼女子一般都是花魁级别的,她们接客,唱曲,陪酒,但唯独不卖身,因为她们的身若是按照现代的话来说,那就是都是留给榜一的。
而这里的榜一不单单要有钱而且还要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比如柳永,虽然考场不得意,但是人家才华横溢啊,因此开封的花魁不乏以身相许,甚至还有重金相赠的。
比如名妓李师师就被乐师周邦彦的才华所吸引,虽然最后她被宋徽宗给拿下了,但不得不说,她达成了青楼女子的最高成就——攻略了皇帝。
再者说,比如被载入史册的女英雄梁红玉,她的父亲战败获罪,梁红玉受到牵连,沦为京口妓,但由于她精通翰墨,又生有神力,能挽强弓,每发必中,对平常少年子弟便多白眼相看,毫无娼家气息。
宋朝女子以娇小柔弱唯美,梁红玉这种女中豪杰自然不为寻常人所喜爱,但也有例外,比如童贯平定方腊后,班师回朝,行到京口,召营妓侑酒,梁红玉与诸妓入侍,就在席上认识了韩世忠。
韩世忠在众多将领大吹大擂的欢呼畅饮中,独自显得闷闷不乐,引起了梁红玉的注意;梁红玉那飒爽英姿,不落俗媚的神气也引起了韩世忠的注意,于是乎二人便看对了眼,最终成就了一番佳话。
在宋朝,入青楼并不是嫖妓,而是相当于欣赏精彩纷呈的歌舞演出而已,所以就是文人豪客的一种附庸风雅的社交活动而已。
元宵佳节,诸酒店的妓女更是“群坐喧哗,勾引风流子弟买笑追欢”。一般来说,这些妓女都是“卖艺不卖身”,只陪酒不陪睡的,跟今人理解的“娼妓”并不一样。
宋代京师“妓中最胜者”,都“能文词,善谈吐,亦平衡人物,应对有度”,是很知性的女性;次一点的妓女,也是“丝竹管弦,艳歌妙舞,咸精其能”,是才艺型的女性。
一般的妓女通常则是修习音乐或是舞蹈,在各种权贵,富豪家的宴会之中表演,或是在城中各个地方进行表演,用优美的丝竹之声,曼妙的舞姿,展示自我,吸引客人。对于那些希望与她们一度春宵的膏粱子弟,她们则会在散后,去往其家,共度春宵。
品质最差的妓女才是直接出卖色相,这些妓女并不在青楼,一般都是在“庵酒店”。
“庵酒店”有个醒目的标志:门口挂红栀子灯,不论晴雨,都用竹笠盖着。暗示里面“有娼妓在内,可以就欢,而于酒阁内暗藏卧床也”。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这首苏轼大名鼎鼎的大作,其实就是用来赞美随船的青楼女子的。
在宋朝,妓子不会一出门受到的就是人们的唾弃,她们生活的很好,她们被尊重,她们有自尊,她们还会被追捧夸耀,她们生活的很自由。
之所以能生活的这么自由,那就是因为大宋文化的包容和开放,给了这些命运悲舛的女子另一种别样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