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大概知道江河经济实力的王董事长,也同意了江河的提议,并以此为基准,与江河开始磋商具体的合同条约。由于和腾飞集团合作习惯了,江河在提出自己的要求后,通过与王董事长反复讨论,终于达成了合同,合同的具体内容为:
一,腾飞集团的正东唱片将成为附属公司,以后腾飞集团本身不再进行音乐方面的业务,所有相关业务都并入正东唱片,且以后收购的所有音乐类公司都必须并入正东唱片。
二,江河对正东唱片注入资金,只取得正东唱片的股份。江河只负责注入资金,正东唱片的日常事务仍由黄伯高负责管理。江河在九七年一月一日前要向正东唱片注入七千万美元,江河因此将获得正东唱片的百分之二十五股份。如果江河逾期未注入七千万美元,无论江河之前注入多少资金,江河在正东唱片的股份将降低到百分之十。江河再注入完七千万美元后,将不再向正东唱片注入资金,为保证江河的利益,正东唱片在以后不再接受资金入股且不上市。剩余的百分之七十股份,百分之二属于黄伯高,百分之七预备给正东唱片高层,剩余的百分之六十五属于腾飞集团,腾飞集团需为此付出一亿八千万美元。
签完合同后,正东唱片一下就有了将近两亿美元的流动资金。而江河也与王董事长、黄伯高商定,正东唱片不再去想方设法吸引成名的一线歌手,而是通过发掘以及从其他公司签约的方式,将有潜力的新人通过培养,成为正东自己的一线。
有了钱又不急于出成绩的正东唱片,可以先凭借黄伯高的人脉,拉到在香江有能力和交际圈的人来做公司高层,相信有了那百分之七的股份,一定能吸引到需要的人。等有了这些高层后,在借这些高层的手,以高工资和自由的创作环境为基础,去拉拢有实力的作词作曲者。等有了这些强力幕后的加盟,正东唱片才能带着自己的新人闯出一片天地。
为此,江河也根据记忆,将他认为是有前途的新人一一讲出来。像周杰仑、王力鸿、谢廷锋、陶哲、林俊洁、陈幸宏
(阿信)等这些能唱又能创作,将来大红大紫,现在不是没出道,就是混的差的真·人才那是全都要发掘的,就算已经有了公司,也要趁着还没发光,先签到正东唱片。
对于这些人,江河强烈请求黄伯高不要进行干预,任他们自行发展。并且江河也做出承诺,这些人发的专辑都由自己掏钱,就算是赔了,也绝不连累正东唱片。不过江河也要求凡是在这些人身上取得的收益,自己都要分八成。这个提议自然被王董事长和黄伯高否决了。
王董事长是觉得江河一直都是大赚,既然江河拿钱出来投资音乐,肯定不会做亏本生意,所以稍微一考虑就否决了。而黄伯高虽然和江河不熟,但认为一个白手起家,还未成年,不到三年时间就赚了五六亿人民币的人,肯定不会拿钱做傻事。况且江河的做法,也不便于唱片公司的内部管理,所以思考一会后也否决了。
既然计划落空,江河也懒得再啰嗦,只是表示这些人是自己花钱请调查公司找到的人才,自己也就稍微吃点亏,卖王董事长一个人情。虽然还没见到实效,但江河都这么说了,王董事长也连忙表示承了江河的情。在向王董事长表示自己吃亏后,确实吃了亏的江河,又请黄伯高无论是花多大的代价,一定要将这些人尽快签约进正东唱片,并且还要设置高额的违约金。黄伯高马上问江河要设置多高的违约金,江河想了想,答曰:“每个人都签个十亿美元的违约金吧。”听了江河的回答,黄伯高和王董事长着江河楞了差不多两分钟,才木然的点了点头。反正在两人来,江河定的违约金虽然恐怖,但违约金主要是针对艺人跳槽,如果这些人实在真的很差,大不了每个月给点最低薪水,当勤杂工使用就是了。
到黄伯高和王董事长同意了自己的第一个提议,江河马上又报出了一串人名,当然这些人除了一些个别的必须要签约到正东唱片,其他的都代价而定。对这些人,江河定的违约金为五亿美元。
第二批的名单,江河说的名字是:孙燕兹、梁婧茹、萧亚萱、蔡依琳、陈亦迅、王光粱、黄品观、方文杉、刘若莹、邹传雄等人。两批人,江河都根据记忆说出了所在地。反正流求、香江、新加坡等到都是小地方,找人还是很容易。
谈完一切后,王董事长和黄伯高是麻木的跟着江河走出办公室的。按照江河说的名单,把人全部签下的正东唱片,将签出史无前例的上千亿美元违约金。把香江和流求的所有艺人的违约金加起来,都可能比不上正东唱片一家的艺人。有了这么大的压力,黄伯高决定在找到这些人后,一定要先好好考量一番再签约,不然正东唱片将成为业界永远的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