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小姐开始似乎还想保持着自己的礼貌和矜持,使劲忍着笑,到最后,终于憋不住,站在王复兴面前,扶着他的肩膀,笑弯了腰,黑亮的发丝轻轻滑过肩膀,垂在胸前,有种让人陶醉的迷人味道。
王复兴轻轻眯起眼睛,着面前似乎对自己毫无防备的年轻美女,面色平静,内心却有些警惕和防备。
这年头,都说不想吃天鹅的癞蛤蟆不是好癞蛤蟆,同理,不想推倒女神的**丝肯定也不是好**丝,这么个人吃人的社会,野心才是人们立足的根本,只不过身为**丝大军中一员的复兴哥跟大部分人不一样的是他内心始终都能保持着清醒理智,不相信任何桃花运狗屎运艳福之类的东西,没有无缘无故的好感,更不会有无缘无故的爱慕,特别是这两种东西出现在一个大小姐身上的时候,就更要保持清醒。
“笑够了就走吧,这瓶可乐当是你请我,以后还。”
王复兴淡淡道。
静安公园很大,三点九万平方公里的面积,每年接待的客流量就高达二百万人次,两人从北部正门入口处进来,路过银杏广场,沿着小路,边聊边走,最终来到静安公园的中心地带,以三十二棵百年大树悬铃木为中心的中央大道,上午的阳光和煦,微风起,枝叶飘舞晃动,此处风景独好。
“叶伯母说,她的儿子以后或许不会很成功,但肯定是最优秀的男人,因为他曾经失去过,所以对抓在手上的东西,才会懂得格外珍惜。复兴哥,我们家跟叶伯伯家是世交,只不过读大学的时候,我才跟雨烟姐分开,我在美国留学,你手上带着的戒指,也是当初雨烟姐在美国那一年,临回国的时候我们一起挑选的。雨烟姐说过她肯定会成为最幸福的新娘,因为她知道,就算她在国外一年,甚至更久,在国内,一个大城市,一个小角落,一个不曾被谁注意过的年轻人,也愿意为了她去咬牙拼搏奋斗。雨烟姐的葬礼我参加过,不过当初你跪在她坟前不哭不闹的时候,没有注意到我而已。复兴哥,我知道你和雨烟姐的所有故事,前半部,是她在国外的时候每天都要跟我说很多次的结果,现在她走了,让我不能忘,后半部,是叶伯母告诉我的故事,她只说了一遍,却让我不敢忘。叶伯伯说我们都很年轻,如果在一起的话,你要是欺负我,他便打断你的腿,所以我就来了,从小到大,我总要花痴一次的不是吗?好了,我说完了,复兴哥,我喜欢你,如果我可以像雨烟姐一样乖巧听话,你会喜欢我吗?”
鱼小妩轻声道,微微弯腰,将手中的可乐瓶子扔进垃圾桶,一双明媚眸子紧紧盯着王复兴的脸庞。
王复兴轻轻闭上眼,脸部肌肉僵硬,近乎死板木然,反而营造出了一种给人上去很像是平静的情绪,跟她在雨烟姐葬礼上到这个年轻男人时的表情如出一辙。
那一天,大雨滂沱,就是他亲自捧着雨烟姐的骨灰,双手一把土一把土的将坟墓填满,僵硬的脸庞却生生给人一种不需要任何同情可怜的味道。
此间痛心处,莫为外人道。
到底有多痛,才能痛到哭不出喊不出?
把一团怨气生生憋在心里,不累不苦不怕自己被憋疯吗?
那个葬礼,漫天的瓢泼大雨中,自己身边这个男人最终昏迷过去,双手鲜血,满脸泥土。
那个时候只是很纯粹伤心的鱼小妩着那个男人,突然想起了一句台词。
“,那个人好像一条狗啊。”
但她却始终认为,雨烟姐葬在了那片公墓最好的位置,而且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个最好的男人,会记着他一辈子。
清晨。
微风。
王复兴静静张开双手,身体站的笔直,形成一个夸张的大字型,他闭着眼睛,不去同样有些出神恍惚的鱼小妩,也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喃喃自语道:“都过去了。”
(求收藏,红票,点击。今天红票可以过万了~大家给力。书迷群:624642。你们敢发条书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