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不得不参加,不如这样。”我心生一计,“我知道有一种植物,只要将其汁液涂抹在皮肤上,就会长出红疹。为了不失礼人前,我就带着面纱表演,即使不小心被掀开,那副模样也不会被看上的。”
“会不会留下什么痕迹?”
“只要修养几日,不吃相冲的食物就好。”
“是吗,希望可以顺利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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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灏哥哥练了近两个时辰的琴,在日落之前他离开了杜府。临走时,我提笔在纸上列出了许多关于案件的问题,他答应我明日午后将答案告知。
在灏哥哥的教导下,我的琴艺小有进步,顾虑到我目前的技艺,也为了不让我出风头,所弹旋律只是简单的伴音,只有两段和音之处较为复杂。以此速度,宴会之日定能有不俗的表现。
但另一方面,对案件真相的查明毫无进展。虽然今日从灏哥哥口中听到了许多重要的情况,却似乎越发令思考陷入僵局。没有料到他居然询问得如此详细,明明从任何一处都看不出他对案件有半点兴趣。
我不知不觉打开《洗冤外传》,妄想或许能豁然开朗,然而空白的纸页十分晃眼,让人觉得像是挑衅一般。我真的非依赖此物不可吗?不服输地将其合上,塞入衣柜,做回桌前重新思考起案件。
第一件命案的发生是在四日之前,凶手在喜宴之时趁人不备让新娘宋小苑失去意识,之后用于府的菜刀砍下了她的头。当然,这只是猜测,因为现在我并不知死者的死因是什么,凶手总不可能在被害者清醒的状态下活生生的切下人头。宋小苑的头颅和身体分别出现在新房和后院,案发的第一现场到底是何处?如果在新房内行凶,多此一举把身体丢在后院,不是更容易被人发现吗?如果在后院行凶,很可能在作案之时有人经过。凶手这么做的意图是什么?虽然从动机和证据判断,周莹的嫌疑最大,但她若计划好了杀人,抢婚一举不就打草惊蛇了?从凶器而言,若以现场之物杀人,大多是临时起意,尽管也有意外,但她离开后大可将凶器丢弃在其他地方,何必藏在自己家中让自己百口莫辩呢?这一切的发生,就像是特地上演了一出“我是真凶”的戏码,所有的证据都安排妥当。
至于第二起案件,凶手应该不是周莹,除非城中除了其亲朋外,还有他人有心将她匿藏。假若周莹家中有密室,凶器也不会如此容易被找到。衙役们在其亲友家中几乎掘地三尺,却什么也没发现。如果真存在帮助她藏身之人,或许那人就是协助者,否则凭一女子之力,如何将新娘的身体从男家的新房运回自己家中?可是周莹与这新郎新娘并无瓜葛,为什么会再下杀手?或许有另一个可能,第二起命案的凶手为了推脱罪名,故意使用了相同的手法。
观其两案,死者都是新婚女子,这是巧合,还是凶手对所有新娘都心怀杀意?
思考到此处,一个想法忽然出现:莫非杀害石姑娘的也是同一个凶手?